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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服務

 住院需知

112年11月修訂

壹、醫院環境簡介-

   一、本院為健保特約精神專科醫院。

   一樓為門診區及急性病房。二、三、五樓為復健病房。

   三一樓設有康復商店及飲水機,可提供食物飲料及日用品,並備有休憩桌椅。

 

貳、入院報到-

   一、住院流程:

(1)門診病患:若醫師診察後當天指示住院接受治療,會有社工及護士陪同至櫃檯辦理住院手續。

(2)預約住院病患:候床病患及家屬接到社工通知入院時間,來醫院請先至社工室報到,再由門診醫師診視後,由社工及護士陪同至櫃檯辦理住院手續。

   二、請攜帶下列證件:

(1)病患及連絡人的身份證件

(2)病患之IC健保卡

(3)重大傷病卡

(4)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5)若為低收入戶,請備證明書一份,可補助部分伙食費

   三、預繳費用:

健保身份:備5000元伙食預繳金(一天210元)、以及洗衣費1000元(ㄧ個月份)。

自費身份:備10000元。(預繳費用於出院結帳時扣抵費用後,餘額退回)。

   四、您完成住院手續後,應即向所屬病房之護理站報到;超過2小時未報到,本院可以取消原來為您安排的病房。

 

參、病房選擇與更換-

   一、以健保身分入住健保保險病房者,免付病房費。

   二住院日數之計算,自您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

   三若保險病床不敷使用時,我們會先告知非保險病床,及應自付之病房費差額,並在徵得您的同意後,安排住入非健保保險病床。當有保險病床空出來時,本院會優先安排轉換為保險病床。

   四若住院原因不符合健保給付條件,需自費住院。

   五病室分為2人房、3人房、4人房,慢性病房另有8人房;收費標準一樣,不需另付差額,由病房醫療團隊

         依病情及感染管制需要做適當的安排。若想更換病房,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會依空床情形做適當安排。

   六

病房類別

樓層

病房別

急性病房

一樓

一病房 ( 60床)

慢性病房

二樓

二病房 (126床)

三樓

三病房 (125床)

五樓

五病房 (118床)


 

肆、病人權利-

   一、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之權利均一視同仁,不因您的種族、年齡等給予不同之待遇。

   二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有名牌或識別證。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者,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

   三秉持「病患為醫療主體」的概念,在您住院期間,本院醫師於診治時,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檢驗、檢查相關資訊、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

   四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要求說明。

   五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健康等一切秘密,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請告知本院。

   六本院應您的親屬、陪病家屬之要求,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或您的主治醫師,以利本院處理。

   七為維護您的醫療自主權,本院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同意書』、『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及『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

   八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患提供『器官捐贈同意書』,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

 

伍、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

   一、外出跨院跨科就診:

本院為精神專科醫院,若病人有症狀需要照會其他科別專科醫師診察治療時,家屬請配合醫師指示盡快病人至適當之醫療院所就醫。若家屬實在不方便,可委託護佐或護理人員送病人就醫,相關交通費與鐘點費將於每月帳單中一併列舉。

    二、理住院手續後,還要準備那些生活用品?

1、防滑拖鞋。

2、盥洗用具(塑膠製品):臉盆、牙刷、牙膏、香皂、洗髮精、衛生紙、毛巾、女性病患請備衛生棉。

以上用品均須用奇異筆寫上姓名,以免遺失。

3、衣物類:內外衣褲各備四套。冬天厚外套二件。夏天因中央空調,仍須備薄外套一件,以免著涼。

衣物請用奇異筆寫上姓名。

4、酌量之零食及水果,但請避免過量。

    三、為了病患及病房治療環境安全,哪些危險物必須限制?

1、玻璃類:玻璃罐、保溫杯、熱水瓶、鏡子(包括化妝品、口紅所附之鏡子)、陶瓷易碎物品。

2、金屬類:各種刀、剪刀、別針、鈎針、棒針、大頭針、鐵尺、圓規、開罐器、刮(電)鬍刀、鋼杯、鐵梳子、鐵湯匙、鐵絲、鐵製衣架等。刮鬍刀及指甲刀由護理站保管,每位病人只能使用自己的。

3、繩索類:繩子、禮盒上包裝繩飾、變電器、牙線、領帶、長圍巾、橡皮筋等。

4、其他:插電用品、火柴、打火機、牙籤、吹風機、雨傘、含酒精之飲品、管制藥品等。

5、全責護士決定是否給予病患使用物品:髮夾、耳環、金屬之外殼之口紅、鑰匙、耳機、皮帶、絲襪、方巾、手杖。

     四、當其他病友向您借錢、購物、寄信時,該怎辦?

若有上述情形,請先通知當班護理人員處理,切勿私自同意。

     五、住院中病人可否有隱私?

若不願姓名被標示在公開場合,可向護理站提出要求。但為確保病人安全,病歷中會放置病人住院照片,而且門診區、病房走廊、浴廁走廊之公共區域及隔離保護室設有監視系統。

     六、家屬是否需要留院照顧?

 病房內有護理人員24小時照顧,故不需家屬陪宿。若因病情需要家屬協助沐浴或陪宿者,醫療人員會另行通知。

     七、探望病患注意事項:

1、每日探訪時間:早上09:00至晚上8:00。若臨時有需要,請先聯絡護理站。

但用餐時間除外:早餐6:50-7:20,午餐11:30-12:10,晚餐17:30-18:00

2、為安全理由,十二歲以下兒童請勿來訪。

3、至病房請待在會客區,先辦理訪客登記。如非必要請勿進入病房內。

4、攜帶物品須經病房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有住何危險物品請寄放工作人員處,離去時再取回。

5、貴重物品務必請家屬帶回,如放置本院若有遺失,病房恕不負保管責任。

6、來訪時請勿在病房內喧嘩,以免影響其他病患的安寧。

7、病房內全面禁煙及嚼檳榔。

8、請勿私下將可能危及病患或病房安全之危險物品給予病患或病友。

9、攜帶之食品飲料,請以1日量為限。

10、本院於指定區域內禁止使用手機。

11、請勿攜帶寵物入院,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

12、精神科的病人在吃東西時,常會因狼吞虎嚥、吞嚥困難、或缺牙等情形,而有嗆食或噎到的潛在危險。基於 病人安全的考量,請避免提供糯米類(麻糬、湯圓、菜粿、年糕、鹹粽…)、滷蛋、茶葉蛋、堅果類(開心果、瓜子…)、果核較大的水果(荔枝、龍眼、桃子…)、丸子(貢丸、魚丸、芋圓、地瓜圓、粉圓…)、麵包、質地非鬆軟的蛋糕、果凍、糖果、肉乾、魚乾、魷魚絲。

    八、病房有那些公共設備可供使用?

1、剪刀、刨刀、針線、吹風機需要時可向護理站借用,用畢後立即交回。剪刀、刨刀在某些病房不能借用,由護理人員或護佐代勞。

2、卡式公用電話:在規定時間內可自行使用,但不得影響他人安寧。如病情影響而無法自制,將作適當限制。

3、飲水機:全日供應過濾煮沸之冷熱飲用水。

4、浴室熱水:依各病房規定時間供應。

5、報紙、雜誌、電視、輪椅、助行器、便盆、便盆椅、沐浴椅。

6、充電:MP3、隨身聽、收音機、電動刮鬍刀、筆電。依病情准予使用,需充電者必須交護理站代為充電。電動刮鬍刀、筆電在非使用時段需交回護理站代為保管。

    九、請假外出外宿:

1、請先徵得主治醫師及家屬的同意,填寫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

2、家屬帶外出外宿時間:早上09:00至晚上8:00。若臨時有需要,請先聯絡護理站。

但用餐時間除外:早餐6:50-7:20,午餐11:30-12:10,晚餐17:30-18:10。

3、若您是健保身分住急性病房,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且外出時間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

4、住慢性病房期間,院外適應之外宿,每個月不超過6天5夜。

    十、您住院期間,請配合本院規定穿著適當衣物。

    十一、請您將病情、藥物過敏病史、法定傳染病史,均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

    十二、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以便安排  其他醫療方式。

    十三、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中西藥品或營養補充品,如果您有需要,應與醫護人員討論。

    十四、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請告知護理站。

 

陸、住院費用負擔-

   一、健保重大傷病及強制住院身分之醫療費用,不需部分負擔。

   二非重大傷病持卡者,醫療費用按健保局收費標準規定日數收取部份負擔

病房類別

醫療費用部分負擔

5%

10%

20%

30%

急性病房

--

30日內

31~60日

61日後

慢性病房

30日內

31~90日

91~180日

181日後

註1:保險對象以同一疾病(ICD-9-CM前三碼相同)於同一醫院出院後,14日內再住院,其住院日數合併計算。

註2:醫療費用自行負擔金額上限:

(1)每次住院,住急性病房30日內,慢性病房180日內,部份負擔上限:39,000元。

(2)每年度住院部份負擔上限:65,000元。

   三膳食費:

1、除了健保給付之管灌飲食(鼻餵管灌食),或者住院身分為強制住院或低收入之外,膳食費均需自費,以日為單位計算,自您住院之日起算,出院之日不算,外宿時不算院外過夜之天數。

2、統一用餐時間為:早餐6:50-7:20,午餐11:30-12:10,晚餐17:30-18:10。

逾時不保留,以維護用餐安全及食品衛生;除非為了配合治療或活動需要。

3、分為普通葷食、全素食或蛋奶素食,乾飯或稀飯,每日210元。吞嚥困難或易嗆食的病患專用之碎食餐:

240元/日。治療伙食:240元/日,包括低油、糖尿、痛風伙食。低收入戶除政府補助款之外,需自付80元/日

     四洗衣費:

本院病患之髒衣物,統一送至洗衣房,洗好曬乾後送回病房,每月1000元,按住院日數比例換算。另提供付費之衣物縫補。

     五胸部X光檢查

配合醫院感染管制規定,住院病人每年需做一次胸部X光檢查,本院每年12月會請X光車來本院服務,費用不在健保給付範圍內,需自費,一次費用250元左右。

     六各種診斷書費用:

項目

申請所需時間

費用(元)

備註

甲種診斷書

隔天

300

 

乙種診斷書

當天

100

 

兵役診斷書

當天

200

 

英文診斷書

1週

500

 

就醫證明

當天

80

 

病歷摘要

隔天

500

 

重大傷病證明

當天

80

由本院上網

向健保局網站申請

傷害診斷書

當天

300

比照甲種

殘障鑑定

1個月

0

自備格式

由本院向縣市政府申請

勞農國民年金診斷證明書

隔天

500

自備格式

國民年金保險身心障礙評量表

1週

500

自備格式

勞保傷病給付診斷書

1週

500

自備格式

勞(農)工保險殘廢診斷書

1週

500

自備格式

家庭申請聘僱

外籍監護工用診斷書

3天

1,000

自備格式

完成後本院寄出

司法鑑定(民事)

2週

10,000

完成後本院寄至法院

司法鑑定(刑事)

2週

12,000

完成後本院寄至法院

 

     七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向本院社會工作室尋求醫療補助事宜。

     八病人住院期間各項費用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寄繳款單至通訊地址,請於收到後一周日內至本院櫃台繳付,或 用轉帳方式匯款。自費或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依本院收費標準辦理。

     九若您是健保身分入院,於診治醫師診斷可出院時,請配合辦理出院手續,經通知拒不出院者,依規定應自行負擔有關費用。

     十本院所提供其他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照護服務項目,本院均會事先告知病人及家屬,並獲得其書面同意。但緊急情況為治療所必須者,無法事先告知病人或其家屬,不在此限。包括:由護佐或護理人員帶病人外出跨院跨科就醫之交通費及鐘點費、住院病人生活起居額外照護費用、營養補充品。詳細內容由社工人員說明。

 

柒、住院病友在院內的零用金支出-均用記帳方式,病房內不使用現金。

     一日用品:

洗髮精、沐浴乳、牙膏、肥皂、乳霜、乳液、凡士林、護唇膏、防滑拖鞋、杯子、臉盆、毛巾、梳子、洗衣刷、衛生紙、衛生棉、棉花棒、內衣、內褲、免洗褲、尿墊、紙尿褲、襪子、衣架、電池、公用電話卡、信封、信紙、筆記本、原子筆、整理箱、指甲刀、免縫膠帶。每周登記1次,再配送至病房發給病友。

     二登記食品:

奶粉、阿華田、三合一麥片、茶包、咖啡包、養樂多、八寶粥、牛奶花生、以及當天現做的水果盤、甜湯、餅乾。每周登記1次。再配送至病房發給病友。

     三購物車食品:

泡麵、零食、飲料。每周2-3次用購物車推入病房,供病友現場選購,每周上限180元。


病房的護理人員必須專注於臨床專業繁雜的工作,記帳都是由行政部門的會計負責。當零用金欠費超過1000元時,會顯示在購物車的隨車電腦上,病房護佐會禁止該病友買購物車的東西。

至於日用品及登記食品則不受限,因病房無法得知每位病友剩多少零用金。所以家屬如果想要指定限制某項零用金支出的金額上限,病房其實執行上有困難,只好請家屬自行告知病人不可以登記什麼,或者全部不在本院購買、由家屬自行購買帶來。病房的經驗是,被限制的病友會去向其他的病友討食或偷吃,而增加病房管理的困難。以上請家屬諒解。


、其他附屬服務-

     一本院設有牙科診察室,提供殘障手冊中度以上病患健保免費服務,服務項目有洗牙及補牙。

     二本院不提供、不仲介及不推薦病人看護服務、殯葬相關之服務,若有人以本院之名義兜售上述之服務者,請格外注意。

     三若有需要私人救護車服務,請洽護理站,索取電話號碼自行連絡。

 

玖、出院手續及轉院申請-

     一您可以依您的自由意願隨時申請出院。但若醫師認為您病情尚未痊癒不應出院,您仍要求出院,依醫療法之規定,您或您的家屬應簽具『自動出院書』後,辦理出院手續。

     二關於出院手續,請至櫃台先就住院費用部分結帳繳費,再掛號由門診醫師開出院用藥,結帳後領藥。

     三醫事人員於病人出院前,將詳細告知病人出院後之自我照顧上注意事項、門診回診或轉診事宜,並儘可能提供後續照護相關資訊。

     四本院因限於設備及專長,無法確定病人病因或提供病人完整之治療時,會建議病人轉院,並填具病歷摘要送交病人。但針對危急病人,本院仍先為適當之急救處置,始將病人轉診。

     五經本院醫師診斷應可轉至其他醫療機構繼續接受治療照護時,醫院會通知您辦理出院並協助您轉介。

     六您可持本院開具之轉診單及病歷摘要,至適當照護層級的醫療院所或機構,繼續接受照護。

 

對於醫療服務有任何疑問或不滿,門診區及各病房均設有意見箱。諮詢與申訴專線03-3840178。

 

病房動態

病房類別 開放床數 空床數 佔床率
急性病房(保險病床) 60床 0床 100%
慢性病房(保險病床) 369床 38床 89.7%

 本院未收取差額病床費,保險病床比率100%